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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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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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0010782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六 (1100107828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短句口語接受能力測驗」及「短句閱讀理解能力測驗」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11月17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0105194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訂於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10分假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辦理。 |
三、 | 本案研習對象為國中、小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啟聰學校(班)教師、啟聰巡迴輔導教師及任教班級中有聽障學生者則優先錄取。 |
四、 | 參加人員請自行於110年12月8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報名,請務必自行上網查詢錄取狀態。 |
五、 | 研習當日參加人員請本權責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公(差)假登記。 |
六、 | 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東門國小(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