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逞一時之快,只求一路平安;十字路口行車多,小心謹慎要慢行。
  • 進入校園上課洽公,請配合戴口罩,如有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在家休息
  • 騎車精湛,難敵一次失算;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易猜密碼不要用,個人資料不洩漏,電腦用畢要登出,防毒軟體常更新
  • 交友軟體app詐騙,教你10招交友不上當
  • 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行人勿貪近路,勿搶時間。
  • 行經無號誌路口,請停一停、讓一讓;看到停字標,停下再前進。
  • 長輩注意行,過路口要看號誌;銀髮族清晨、夜間出門,請穿亮色衣物。
  • 不明郵件不要開,不當網站不瀏覽, 盜版軟體不可用,智慧財產要尊重
  • 重要! 新設WiFi已開通,請登入校網後參閱校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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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總務處 | 2021-10-12 | 點閱數: 166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0856號函辦理。
二、 考量國內新冠疫情趨緩,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在符合指揮中心所設之條件下,教育部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有關校園餐飲、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說明如下:
(一) 餐飲防疫措施:
1、 各校午餐於落實用餐防疫措施,如不交談,不共食分食等原則下,並與家長妥善溝通後,用餐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另請學校將隔板充分消毒後於校內妥善保管,以備不時之需。
2、 校園餐廳人數應為室內80人以內,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3、 校內餐廳、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並放寬桌菜及自助式取菜方式。
4、 前項餐飲內用原則應依照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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