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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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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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0007386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100073865_ATTACH1.pdf) |
主旨: | 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教育部「110學年度全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教師增能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8月17日師大音樂字第1101020499號函辦理。 |
二、 | 為激勵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暨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之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輔導機制,深化教師專業發展內涵,爰規劃辦理旨揭教師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摘錄訊息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輔導員。 |
2、 | 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專長教師。 |
3、 | 中小學藝術領域專長教師。 |
(二) | 本案110學年度全國藝才教師增能研習各場次時間、地點、研習代碼等資訊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相關檔案可自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https://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article/detail/129)下載。 |
(三)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前二日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 |
四、 | 貴校人員參與研習活動是日核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檢附本案研習實施計畫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