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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約僱人員 王金鶯 電話:3322101#7471 電子信箱:10024781@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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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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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1005561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 (1110055615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與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共同辦理「第十三屆廣達游藝獎」創意教學競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6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58679號函暨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111年6月10日廣達藝字第111061000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競賽係徵募全臺教師團隊以展覽為主題提出創意課程,並利用此平臺相互學習交流,激發多元創意教學方式。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為全國各公私立高中以下之教師均可參加(可跨校組隊),每隊2-10人。 |
| (二) | 徵件內容:歷年《游於藝》計畫展覽主題。 |
| (三) | 徵件日期:111年7月1日至9月14日止,採網站報名方式。 |
| 三、 |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該基金會第十三屆廣達游藝獎徵件小組,電話:(02)2882-1612分機66696。 |
| 四、 | 檢附第十三屆創意教學競賽簡章1份。 |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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