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函 |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承辦人:陳璐誼 電話:03-3322592分機8607 傳真:03-3316092 電子信箱:10024139@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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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市文資字第111001445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1100144581_ATTACH1.pdf) |
主旨: | 本局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暨教育推廣論壇」,敬邀貴單位及所屬機關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張貼於網頁宣傳,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111年6月13日心字第111010017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暨教育推廣論壇預計辦理2場次論壇,包括「保存維護」與「推廣教育」主題,邀請專家學者與各縣市案例之經驗分享交流,辦理資訊如下: |
(一) | 第1場:111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
(二) | 第2場: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
三、 | 檢附「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暨教育推廣論壇」簡章1份。 |
正本: | 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本府各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不含警分局、警察大隊、衛生所)、全國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區公所 |
副本: | 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