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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6-23 | 點閱數: 20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業務助理 莊郁賢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8001327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10057459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110057459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修正公告「桃園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簡章」取消口試及試教一案,惠請協助加強宣導轉知,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1年6月6日本市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第四次正副召集人會議紀錄及自立國小111年6月8日自小總字第1110003943號函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調整本次甄選,取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口試及試教部分,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三、 簡章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桃園市自立國小網站(https://www.zles.t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自立國小03-4559130分機510林主任,或中原國小03-4385257分機513程老師。
四、 檢附修正後旨揭甄選簡章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本市政府社會局(新住民事務科)、本市新住民學習中心(北區)、本市新住民學習中心(南區)
副本: 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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