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鄭紹正 電話:3322101#7525 電子信箱:jeng1115@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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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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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5004002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1150040025_ATTACH1.jpg) |
| 主旨: | 轉知雲林縣立蔦松藝術高級中等學校自115學年度起增設「傳統技藝科(班)」並辦理招生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雲林縣立蔦松藝術高級中等學校115年4月30日雲蔦高輔字第1150700033號函辦理。 |
| 二、 | 該校自115學年度起增設「傳統技藝科(班)」,包含:布袋戲、歌仔戲、武術(含舞龍舞獅),國中部及高中部各1班。 |
| 三、 | 請貴校代為傳達訊息予對此領域有興趣之學生及家長,有意者請洽:05-7841801轉203吳老師、轉601黃主任。 |
| 四、 | 招生簡章:https://nsjh.ylc.edu.tw/News_Content.aspx?n=99678&s=368478 |
| 五、 | 隨文檢附蔦松藝術高中招生海報一份。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