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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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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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100053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110005304_ATTACH1.pdf 1110005304_ATTACH2.pdf 1110005304_ATTACH3.odt)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之第一梯次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1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3010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旨揭計畫研習活動,第一梯次核心講師基礎研習分別訂於111年2月12日(星期六)、2月19日(星期六)及2月20日(星期日)辦理。 |
三、 | 為利家長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內容,並結合相關計畫規劃家長研習,請鼓勵貴校家長及教育人員(現任國中小教師/行政人員)踴躍參與,並於111年1月25日(星期二)前,將薦派人員資料名單電郵至amywei22@ms.tyc.edu.tw信箱;另參加人員請自行上網(https://forms.gle/EwxH7CWboZjGRkvAA)填寫報名資料。 |
四、 | 相關事宜未盡之處,請以電子郵件(contact@tpea999.org.tw)聯繫或電洽(02)2368-5900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 |
五、 |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及薦派人員名單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小教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