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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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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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 |
發文字號: | 石小教字第11100004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書法教師工作坊」,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將延期辦理,時間另函通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110.12.22石小教字第110000817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工作坊原辦理日期為本週五(1/21),因應疫情將延期辦理,並視疫情狀況調整後另函通知辦理日期。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