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16日(星期一);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5年9月15日(星期二),以送達教育部或國教署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國教署;大專校院提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 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學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屬教育部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