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15年度教學卓越獎輔導計畫」辦理。
二、本案工作坊訂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50分假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中原國小)3樓會議室辦理。
三、請貴校核予本案工作坊參加者及工作人員是日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給研習時數。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原國小黃季屏老師, 電話:03-4388200 分機221。
五、檢附公文及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