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邱弘凱 電話:3322101#7420 電子信箱:0138kr@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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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200921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2023徵選計畫 (1120092162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9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7057號函辦理。 |
二、 | 請貴校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旨揭徵選,徵選目的是透過文字和影像兩種形式的推廣活動,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以順處逆」的生命故事宣揚於社會大眾,鼓勵學生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為主題,踴躍創作,參與徵文競賽和影像競賽,傳遞獲獎者「以順處逆」精神,並提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之社會影響力,旨揭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
(一) | 甄選期程: |
1、 | 徵件日程: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
2、 | 評選日程:112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 |
3、 | 獲獎公告:112年11月30日。 |
4、 | 線上文藝展: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2月1日。 |
5、 | 頒獎典禮:112年12月間(以實際公告為主)。 |
(二) | 甄選類別: |
1、 | 生命鬥士徵文競賽。 |
2、 | 生命鬥士影像競賽。 |
(三) | 評選方式: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評分選出各類別各組別前三名得獎作品和佳作,但作品件數不足或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三、 |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教署傅詩容小姐,電話:04-37061320,E-mail:e-3317@mail.k12ea.gov.tw,地址: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市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市國中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