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評鑑為12年國教新課綱中教師須具備的專業能力之一,也是每年課程計畫必交文件,檢附學年會議+課程評鑑檔案格式,並請各年級依時程進行教學研討及課程評鑑,表件完成後簽名交至教務主任。(請交紙本)
課程【實施】評鑑:每月一次,請依9、10、11、12、1、3、4、5、6月共計9次,針對112學年度校訂課程(悠遊文學)進行學年會議+課程實施評鑑,並繳交實施成果照片到公碟(每班一學期上傳6張精選照片,請註明班級)
課程【成效】評鑑:於下學期期末約6月份針對112學年度校訂課程的成效進行一次評鑑,並填寫課程成效評鑑表。
課程【設計】評鑑:於下學期期末約5月份進行一次,針對未來113學年度校訂課程的設計進行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