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承辦人:蔡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3010 傳真:(03)3362516 電子信箱:8001112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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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衛心字第11200320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120032018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出版之「自殺防治學」雜誌(JoS)第18卷第1期及《自殺防治網通訊》第18卷第1期,請協助公告所屬單位同仁參閱,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112年4月7日台自防[濱]字第1120407002號函辦理。 |
二、 | 為持續推廣自殺防治理念,該學會編有多樣自殺防治資源,歡迎參考運用並協助推廣: |
(一) | 「自殺防治學」雜誌(JoS)第18卷第1期:https://www.tsos.org.tw/media/5441。 |
(二) | 《自殺防治網通訊》第18卷第1期:https://www.tsos.org.tw/media/5446。 |
三、 | 檢附原函影本1份,倘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該學會李雲、林品君專員,聯絡電話:(02)23817995。 |
正本: | 本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除外)、本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地區級以上醫院、桃園市各區衛生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