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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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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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200178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20017897_ATTACH1.pdf 1120017897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轉知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辦理「第八屆家扶LOVE YOU 兒童保護宣導創意設計」兒童繪畫競賽辦法及相關附件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2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23473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reurl.cc/kl7KZb)。 |
三、 | 相關活動內容倘有詢問事項,請逕洽該會活動聯絡人:張邦汎先生 (聯絡電話:04-22061234分機1735)。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各私立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