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容區域
| 編號 | 得票數 |
| 1 | 49 |
| 2 | 57 |
| 3 | 25 |
| 4 | 81 |
| 5 | 58 |
| 6 | 53 |
| 7 | 77 |
| 8 | 363 |
| 9 | 37 |
| 無效票 | 10 |
| 總票數 | 810 |
一、依據:
(一)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二)桃園市各國民中小學自治市實施要點。
(三)本校兒童自治市實施要點。
二、主旨:
(一)讓兒童瞭解民主的真諦,訓練自我管理和實行的能力。
(二)透過選舉活動讓兒童體認選舉的目的,乃是為國舉才,選賢與能,為民奉獻與服務。
(三)透過自治活動,培養兒童法治觀念,孕育民主的恢宏氣度。
三、實施辦法:
(一)成立選舉委員會:
為辦理此項活動,組織選舉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為總幹事,
各處室主任、組長、各學年主任及第二十五屆自治市幹部為委員。
(二)選舉活動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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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進度 |
地點 |
主辦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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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三) |
公告選舉辦法 |
屋小網站 |
各班級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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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五)~ 3/30(四) |
1.發放紙本報名表(含各班競選號碼),請導師指導學生填寫市長、副市長候選人、助選團名單及政見。 2.候選人資格審查 3.審核政見內容 4.領取兩張半開海報紙 |
各處室 |
1.五年級導師 2.學務處 3.各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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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如有不合時宜,經校方審核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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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五) |
選舉公告於電子公布欄 |
各處室 |
自治市幹部 |
公告後競選活動正式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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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四)~ 4/14(五) |
文宣品樣本製作與審核 |
學務處 |
學務處及自治市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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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五) |
公辦政見發表會(錄影) (錄製完畢傳至網路供各班觀賞)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自治市幹部 |
中午12:30起 每班3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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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一) 5/5(五) |
巡迴二至五年級各班政見發表 5/5(五) 15:30競選活動結束 |
各班教室 |
學務處 |
須經各班導師同意後方可進入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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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一) |
佈置投開票所 |
禮堂 |
自治市幹部 |
12:25~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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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二) |
投票: 8:00-8:35二.三年級 13:50-14:30四.五年級 14:30~15:30開票 |
禮堂 |
選舉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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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三) |
公告選舉結果 |
學校網站 |
選舉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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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6/9 |
工作交接 |
自治市辦公室 |
自治市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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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二) |
宣誓就職典禮 發表當選感言 |
兒童朝會 操場 |
選舉委員會 |
8:00至8:30 |
(三)申請登記候選人注意事項:
- 資格: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由各班推選出身心健康,服務熱忱,品學兼優,曾任班級幹部者參選。
- 候選人申請手續:以紙本填寫競選人、助選團名單及具體政見,於指定時間辦理登記及資格審查。
- 候選人得設立競選事務所,該班同學為當然助選員外,可自行聘請助選團公開活動,人數不得超過五人,並應將名單送選舉委員會核定。
- 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
- 指導政見發表。
- 策劃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 輔導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 候選人相關文宣品樣本、競選標語之繕寫以正楷為原則,得以圖案修飾張貼,懸掛地點限在學校規定的範圍內,張貼前得交由學務處審核,選舉完畢後二天內自行處理乾淨。
- 候選人不得結眾遊行,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影響安寧。
- 候選人之間不得相互做人身攻擊。
- 嚴禁各類賄選行為,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 候選人如違反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四)選舉人注意事項:
- 選舉人資格:凡本校二年級至五年級在籍學生均有選舉權。
- 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導師帶隊按時前往指定地點投票。
- 各選舉人於領取選票後,應用圈選處使用規定之工具,依自己之意願圈選。
- 選票上不得簽名或做其他記號,否則視為廢票。
- 選票應投入票箱,不得攜出場外。
(五)選舉結果:
- 選舉開票後,得票最高者當選市長,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 判決當選無效者,由次多票者遞補之。
- 市長因故無法完成任期時,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因故無法完成任期時,由市長從自治市幹部中推選一人擔任代理人。
四、各投開票所工作分配:
(一)工作執掌:
1.主任監察員:監看投票人事否確實將票投入票箱中。
2.主任管理員:管理秩序,處理臨時事務。
3.管理員1:核對投票人身分,入口秩序維持。
4.管理員2:整理選票。
5.管理員3:整理選票。
(二)投開票工作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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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指導老師 |
指導老師 |
主任監察員 |
主任管理員 |
管理員 3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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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早自習 |
洪子涵 |
林明輝 |
自治市幹部 |
自治市幹部 |
自治市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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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第六節 |
洪子涵 |
游鎮宇 |
自治市幹部 |
自治市幹部 |
自治市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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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開票) |
洪子涵 |
彭雅彗 |
自治市幹部 |
自治市幹部 |
自治市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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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票工作分配
唱票、登記、整理選票等工作由學生自治市幹部支援選務工作。
(四)其他工作
1.拍照及攝影:洪子涵老師
2.場地布置:學務處、自治市幹部。

05-09 加強落實熱傷害防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