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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約僱人員 羅曼瑄 電話:3322101#7455 電子信箱:10032169@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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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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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月6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2000175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宣導關懷動物及生命教育之理念,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編纂《動物保護教育-同伴動物》電子書1冊,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0856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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