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1年8月25日東門北特字第1110007551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供本市身心障礙學生所需合適輔具,本局辦理111年度第2梯次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申請、評估及採購借用工作,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申請時間:111年9月5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一)止。 |
(二) | 集中定點評估時間:111年10月23日(星期日)於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綜合大樓二樓校史室)辦理。 |
三、 | 事涉學生權益,請貴校(園)確實將本案資訊轉知校內相關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並請主動評估學生使用輔具之需求,依期程協助學生辦理申請及借用事宜。 |
四、 | 本案聯絡人: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東門國小);電話:03-3394572分機839(郭淳文老師)或833(游長遠老師)。 |
五、 | 檢附旨揭相關資料1份,亦可至本市桃園特殊教育資源網-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學習輔具-下載專區(https://north.special.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