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函 |
地址:330025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承辦人:聘用專案助理 許馨予 電話:03-3366885#27 電子信箱:100388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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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家教字第111000184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10001845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中心辦理之111年「牽手,做父母」和樂共親職活動海報電子檔1份,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網站或公布欄刊登訊息,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中心111年「牽手,做父母」和樂共親職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活動為增進家長共親職的教養方式,瞭解情感價值、婚姻的有效溝通,並將所學落實於家庭中,以達和樂共親職的目標。 |
三、 | 活動內容: |
(一) | 實施對象:以家有國小中低年級階段之家長及孩童為主,父、母共同參加優先錄取,家長場及孩童場原則至少20人參與,至多30人。 |
(二) | 辦理日期:111年9月4日(星期日)及111年10月22日(星期六),共兩場次。 |
(三) | 辦理地點:本市桃園國民運動中心及平鎮國民運動中心。 |
(四) | 辦理方式:第一、二節活動辦理親子分場,家長場講座融入「工作與家庭的平衡、衝突處理與溝通技巧及情感關係的經營」等議題;兒童場活動及親子互動由職能治療師帶領。 |
四、 | 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查詢、海報電子檔可至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 |
正本: | 本府各局處、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