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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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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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
發文字號: | 桃客文字第11100059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110005975_ATTACH1.pdf 1110005975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111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報名事宜,惠請轉知相關單位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5月13日師大進字第1111013200號函。 |
二、 | 「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謹訂於111年9月3日(星期六)及9月25日(星期日)辦理全國認證;本年度另有逐月辦理之多梯次認證及到校施測服務,簡章及報名資訊請至「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查詢。 |
三、 | 「111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謹訂於111年10月1日(星期六)同時辦理認證,報名資訊請關注「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之公告。 |
四、 | 旨揭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高級認證,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以上報名者僅收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
五、 | 謹附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本年度認證宣傳海報電子檔,紙本宣傳海報將隨後寄出,敬請協助張貼海報與官網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
六、 | 認證報名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本市農漁會、本市各大專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