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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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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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 |
發文字號: | 石小教字第111000101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書法教師工作坊課程表發函附件2 (1110001015_ATTACH1.pdf) |
主旨: | 本校辦理「書法教師工作坊」研習課程,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9.22桃教小字第1100084812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桃園市各校推動書法教育績效、提升教師書法教學及賞析名家作品知能,爰辦理旨揭「書法教師工作坊」研習。 |
三、 | 辦理日期︰111年3月19日(星期六)。 |
四、 | 參與人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共計50人(含工作人員)。 |
五、 | 研習主題及講師︰ |
(一) | 上午場:林居城老師;講題:楷書賞析及筆法結構說明~以「歐、顏、褚體」為例。 |
(二) | 下午場:黃崑林老師;講題:兒童書法教學成果與實踐。 |
(三) | 課程時間請參閱附件。 |
六、 | 請自備毛筆、硯台、墊布並攜帶環保杯、筷,因應防疫也請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規定。 |
七、 | 研習地點︰本校大禮堂。 |
八、 | 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石門國小),並請貴校准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課務自理下補休一日。 |
九、 | 參加人員請於當日上午8時後進入本校,如車位已滿,請自行尋找路邊停車位,本校停車位不足,請儘量共乘。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校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