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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0學年度新屋國民小學校內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 依 據:
(一) 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二) 110學年度行事曆。
- 主 旨: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 收件日期:即日起~5月27日。
- 評選日期:5月30日(一)。
- 類別: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
- 參加對象:自由報名,本校一到六年級學生。
-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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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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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繪畫類 |
1. 四開畫紙(由學務處提供)。 2.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 3. 題目自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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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漫畫類 |
1. 四開畫紙(由學務處提供)。 2. 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3. 題目自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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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1. 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 2.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 題目自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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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墨畫類 |
1. 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請自備)。 2. 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 3. 題目自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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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版畫類 |
1. 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請自備)。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3. 題目自訂。 |
- 獎勵:
(一) 各類別依年級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2名,佳作5名,前三名給予獎狀及禮券鼓勵,佳作給予獎狀鼓勵。
(二) 以上類別各取五名優秀作品參加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三) 各類別交件數不足,則獎項從缺。
- 評等標準:依照分數之高低評定,參加比賽稿件不得由他人代筆、修改,違者取消資格。
- 評審:由各年段藝術與人文老師擔任,該學年任課老師,不評該學年。

03-28 110學年度下學期線上學生朝會(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