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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1-5招)代理、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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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類別及缺額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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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
虛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
2 (預估缺) |
科任教師(音樂專長) 兼節奏樂隊指導 |
原則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聘期若有變動,依桃園市政府公告起訖日期為主)(開學後以實際報到日起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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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
虛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
1 (預估缺) |
高年級導師 |
原則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聘期若有變動,依桃園市政府公告起訖日期為主)(開學後以實際報到日起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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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
虛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
1 (預估缺) |
科任教師(英語專長) |
原則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聘期若有變動,依桃園市政府公告起訖日期為主)(開學後以實際報到日起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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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 鐘點代課教師 |
15~21節/週(視學校排課需求調整) |
6 |
依學校排課需要,主要任教英語、資訊、健康、健體等科 |
115年8月30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另有規定,依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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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代理教師者,若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116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116年1月1日起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 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係為預估缺,倘本市教育局 實際最終核定數額,低於本校錄取人數,應依實際最終核定缺額數為準;並依其成績高低 排序無條件取消正取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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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日期: 第1次甄選報名:115年7月28日(二)9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第2次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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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選報名:115年7月29日(三)9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第3次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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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選報名:115年7月30日(四)9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第4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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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甄選報名:115年7月31日(五)9時至12時(逾時不予受理)(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第5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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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甄選報名:115年8月3日(一)9時至12時(逾時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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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甄選日期及相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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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28日(二) 報到時間:13時10分至13時30分(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甄試時間:13時30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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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29日(三) 報到時間:13時10分至13時30分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甄試時間:13時30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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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30日(四) 報到時間:13時10分至13時30分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甄試時間:13時30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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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31日(五) 報到時間:13時10分至13時30分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甄試時間:13時30分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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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甄試日期:115年8月3日(一) 報到時間:13時10分至13時30分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甄試時間:13時30分開始 |
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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