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專案助理 張家嘉 電話:(03)3322101#7583 電子信箱:polly22923@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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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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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5004121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5100E_1150041210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案,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審議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本市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相關資訊詳如附件,亦可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起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及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itinerant.special.tyc.edu.tw/)網站查閱。 |
| 三、 | 檢附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