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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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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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100102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1年度第1次原民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簡章 (1110010289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報名事宜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1月27日師大進字第111100265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測驗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不分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可自由選擇適合自己族語程度之等級報考。 |
(二) | 報名日期:自111年1月27日(星期四)至同年3月4日(星期五)止。 |
(三) | 測驗日期:111年4月23日(星期六)。 |
(四) | 測驗級別:初級、中級、中高級。 |
三、 | 本認證測驗相關資訊可至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
四、 | 請貴校惠允將旨揭訊息公告於校內電子跑馬燈及公告欄,並鼓勵貴校教師、學生及家長踴躍報名參加。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