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查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略以,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發生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適當之預防、處理及改善措施。 |
| 二、 | 桃園市政府為提升公共場所主人之性騷擾防治知能,爰拍製旨揭2部宣導影片,以「安心五招(教、申、貼、訂、揭)」為預防機制,及「應變五步(安、申、證、警、檢)」為應變流程,讓「安全」成為場所空間管理的一部分;另為提升民眾了解「旁觀者介入」之行動精神,透過「3D行動策略」-Distract(轉移焦點)、Delegate(尋求協助)、Direct(直接介入),具體示範民眾如何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行動。 |
| 三、 |
桃園市政府前業製作旨揭2部宣導影片完整版,並置於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官方網站 ( https://dvpc.tycg.gov.tw/News_Video.aspx?n=23408&sms=20257 )供參考運用。 「場所主人看過來:性騷防治你有責」及「在場的力量:從旁觀到參與」2部影片(1分鐘短影音版)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uLfjMNsoloyCsBgi9Ydz8BUN6dGUs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