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鄭紹正 電話:3322101#7525 電子信箱:jeng1115@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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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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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4010754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1140107546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簡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114年10月28日北市族實中教字第1146008461號函辦理。 |
| 二、 | 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於108學年度轉型為實驗學校,採「申請登記報名」,不適用學區分發入學管道。 |
| 三、 | 該校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簡章內容調整如下: |
| (一) | 第一階段招生資格新增114學年度本校在籍學生之弟妹並設籍大學區者。 |
| (二) | 備取生公開抽籤作業分2階段,第一階段抽選60位備取生序位名單後,第二階段依序抽選剩餘備取生序號。 |
| (三) | 新生活動體驗為入學超額比序條件之一,所有正取生及第一階段備取生均須參加。除因法定傳染病等不可抗力因素經通知校方予以核準者外,未參加者視同放棄優先資格。其資格調整方式詳如簡章第5頁。 |
| 四、 | 相關事項請參閱該校簡章及該校校網-新生入學頁面連結(https://www.mtjh.tp.edu.tw/category/freshman_list/)於網站首頁及公告欄。 |
| 五、 | 隨文檢附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簡章一份。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