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龍潘凱勤 電話:03-3322101#6684 傳真:03-3366094 電子信箱:10016721@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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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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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府原教字第114022674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修正一百十四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1140717、114年版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常見問題集1140708 (376736100A_1140226744_ATTACH1.pdf、376736100A_1140226744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一百十四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1份,請查照並惠予公告週知。 |
| 說明: |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8月7日原民綜字第11400375341號公告暨114年7月17日原民綜字11400330661號函辦理。 |
| 二、 | 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於本(114)年5月30日經總統公布,條文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該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且原住民得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三日放假。 |
| 三、 | 該會依前開規定已於7月17日發布「修正一百十四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為保障族人依法申請休假權益,以及機關單位與雇主應依法給假避免違法,隨函檢附常見問答集,敬請惠允協助宣導及轉知所屬(轄)單位。 |
| 正本: |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財團法人桃園市民營諾瓦國民小學、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楊議員進福、林議員志強、王議員仙蓮、張議員秀菊、簡議員志偉、陳議員瑛、蘇議員偉恩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局(處)長、主任委員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