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事項:
一、廠商資格:登記有案之合法出版廠商。
二、收件:一〜六年級各領域教科書(含課本、習作、附件)
1.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29日(二)下午4時止
2.地點:本校圖書館
3.注意事項:
(1)送達之樣書需已通過教育部審定,取得教育部審定之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定本科目(如閩南語、客家語、一、二年級英語等),所送樣書需與日後訂購之教科書一
致。如不一致時,由本校依規定選用次一順位版本。
(3)各年級、各領域之教科書、習作或相關附件,各出版廠商必須送件參與本校舉辦之教科書公
開陳列展示始得列入評選,未送件者視為自行棄權。
(4)為求公平,評選期間(114年5月1日上午8:00起〜114年5月14日下午4時止)各出版
業者敬請配合禁止進入校園。
(5)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獲選樣書須留本校備查,日後廠商交貨之標的需
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6)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教
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
(7)未獲入選之教科書,請各供書單位於114年5月31日前洽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
回,則由學校逕行處理。
三、評選期程與方式:
1.教師初選:114年5月1日至5月14日評選,本校任課老師就各出版廠商送件樣書,於展示期
間進行審閱、評選,統計評分結果經學年會議通過後送交設備組彙整。
2.複 審:114年5月21日(三)下午2:30「教科圖書評審委員會(即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進行
審查,審議決定教科書使用版本順位。
3.評選結果公告:114年5月31日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評選結果,請各出版書商自行查閱,不另行
通知,評選結果公告後,若出現不合乎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
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異議。。
4.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四、教科書業務服務及聯絡:請洽教務處設備組藍老師。電話:03-477201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