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於113年6月26日經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審議通過,惟因未及於會議前將提案公告10日以上,本案先予通過施行,並公告本校網站週知,如無異議,於下次校務會議補行審議程序。
二、本校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