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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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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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300429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檢送「113年度樂齡學習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實施計畫」一案,請貴校(中心)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7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45423號函辦理。 |
二、 | 本徵文限個人報名,徵選期間為即日起至113年6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實施計畫業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請上網下載。各組參賽組別如下: |
(一) | 樂齡學習中心組:現任樂齡學習中心開課講師,且由中心主任推薦。 |
(二) | 一般組:對樂齡教學有興趣,且能闡述運用活躍老化、樂齡學習理念者。 |
三、 | 各組獎勵如下: |
(一) | 特優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5名,頒發教育部獎狀1紙、商品卡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 |
(二) | 優等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5名,頒發教育部獎狀1紙、商品卡6,000元。 |
(三) | 佳作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10名,頒發教育部獎狀1紙、商品卡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