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感謝所有參賽同學的優秀作品,各年段前1~3名獲畫作優先保留在學務處訓育組
代表新屋國小參加113年度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113年9月)
餘獲獎作品擺放在視聽教室走廊展覽
(一) 桃園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二) 112學年度行事曆。
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1.繪畫類 |
1. 四開畫紙(由學務處提供)。 2.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 3. 題目自訂。 |
2.漫畫類 |
1. 四開畫紙(由學務處提供)。 2. 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3. 題目自訂。 |
3.平面設計類 |
1. 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 2.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 題目自訂。 |
4.水墨畫類 |
1. 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請自備)。 2. 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 3. 題目自訂。 |
5.版畫類 |
1. 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請自備)。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3. 題目自訂。 |
(一) 各類別依年級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2名,佳作5名,前三名給予獎狀及禮券鼓勵,佳作給予獎狀鼓勵。
(二) 以上類別各取五名優秀作品參加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三) 各類別交件數不足,則獎項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