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在112學年度【上學期】進行公開授課的老師,請於112年9/28前填報。教務處彙整後依規定於開學一個月公告。
填報網址
https://forms.gle/ANX38SZzxm6hyfJH8
1.依據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桃教中字第1070101343號函「桃園市國民中
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辦理。
2.依據本校112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執行。
3.進行公開授課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如下:
(一)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授課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 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4.老師可自行決定要於【上學期】或【下學期】進行公開授課,要在上學期辦理者請填此次表單,要在下學期辦理者將於下學期開學前再行公布填報網址。
5.請各老師自行選填一次(一年一次)公開授課日期,並安排參與觀課夥伴(以3-6人為限)。
【公開授課辦理完畢後繳交文件】
1.備課紀錄
2.教學活動設計(教案)
3.觀課紀錄(含觀課簽到表)
4議課紀錄
5.活動照片:備觀議課過程照片(1 張A4紙嵌入 4-6 張照片)(原始相片請自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