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7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0018363號函辦理, 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積極推動公務人員「轉型正義」在職訓練,請參考旨揭 學習架構規劃辧理相關課程,另檢附112年「e等公務園+學 習平臺」「轉型正義」數位課程連結一覽表1份供各機關學 校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