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邱淑瑜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1285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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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200585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2005856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58561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058561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053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網頁(網址:https://www.ccft.org.tw/OnePage.aspx?tid=128&id=659),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
三、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電話:02-23319494。 |
四、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影本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辦法及相關資料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