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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9-14 | 點閱數: 392
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
承辦人:何蓓茵
電話:(03)3342351~72
電子信箱:ta101525@sime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 西小教字第11000065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施計畫」,敬請各校協助公告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與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計畫」辦理。
二、 敬請各校協助公告相關資訊,鼓勵教師報名參加,研習資訊如下:
   研習名稱:桃園市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進階專
   業回饋人才培訓第一階段研習課程
   研習對象: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正式教師及代理代課教
   師,並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者
   研習地點:桃園市西門國小
   講 師:大坡國中 林宏武主任
   第一梯次
   研習代碼:3205551
   研習時間:10月23日(六)9:00~16:00
   10月30日(六)9:00~16:00
   第二梯次
   研習代碼:3205552
   研習時間:11月6日(六)9:00~16:00
   11月13日(六)9:00~16:00
   第三梯次
   研習代碼:3205553
   研習時間:11月20日(六)9:00~16:00
   11月27日(六)9:00~16:00
三、 參加研習者,請各校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登錄,並請講師所屬學校會與公(差)假登記,學員所屬學校會與公假登記,研習當日適逢假日,得於一年內核實補休。
四、 研習之辦理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進行,請參與者配戴口罩,配合測量體溫及相關清消工作。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副本: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大坡國中 林宏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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