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逞一時之快,只求一路平安;十字路口行車多,小心謹慎要慢行。
  • 進入校園上課洽公,請配合戴口罩,如有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在家休息
  • 騎車精湛,難敵一次失算;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易猜密碼不要用,個人資料不洩漏,電腦用畢要登出,防毒軟體常更新
  • 交友軟體app詐騙,教你10招交友不上當
  • 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行人勿貪近路,勿搶時間。
  • 行經無號誌路口,請停一停、讓一讓;看到停字標,停下再前進。
  • 長輩注意行,過路口要看號誌;銀髮族清晨、夜間出門,請穿亮色衣物。
  • 不明郵件不要開,不當網站不瀏覽, 盜版軟體不可用,智慧財產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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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23-05-24 | 點閱數: 310

一、依據本市112年5月15日桃教小字第112004396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換證資格:具備基本及專業兩項資格者:
1、基本資格: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任一者
(1)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2)非本市但設籍本市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2、專業資格:持有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3、現職教師:係指編制內合格正式教師。
(二)檢附資料: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送審。
1、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影本1份。
5、教師證明文件: 
(1)教師證影本1份。
(2)本市教師: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影本1份。
(3)外縣市教師且設籍本市: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影本1份,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4)切結書正本1份(如附件二)。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12日(星期一)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送件方式:請將旨揭計畫(附件一及二)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詳如計畫第肆點)寄至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教務處(地址:32750桃園市新屋區新生里中正路196號,電話:03-4772016分機210)請註明報名客家 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
(五)公告審核結果:本案經審查後,以掛號郵件寄發合格證書,合格名單亦收錄於本市本土教育網「人才專區」供各校遴聘。
三、檢附「桃園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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