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謝瑩露 電話:03-3322101#7470 電子信箱:1002723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2004523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 (1120045238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1907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辦理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並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
三、 | 請各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報名參加,連同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5月29日(星期一)前將以下資料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辦理(以郵戳為憑,請註明「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 |
(一) | 資料檢核表(附表1)及選拔報名表(附表2)正本各 2 份。 |
(二) | 選拔活動優良事蹟表(附表3)9 份。 |
(三) | 文字圖像影片使用同意書(附表4)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表5)正本各1 份。 |
(四) | 附件文件:佐證資料9份,每份資料以 A4 紙張 10 頁為限。 |
(五) | 照片及影片: |
1、 | 照片檔請提供10張1440*1080以上,300dpi畫質,檔案格式jpg檔。 |
2、 | 影片檔長度以3至5分鐘為限,1440*1080以上畫質,檔案格式avi、wmv、mpg、mov之影片。 |
(六) | 光碟:上述文件(含前述報名表、優良事蹟表、附件文件、照片及影片等)之電子檔,請燒錄成光碟1式9份。 |
四、 | 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下載(網址:https://www.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