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逞一時之快,只求一路平安;十字路口行車多,小心謹慎要慢行。
  • 進入校園上課洽公,請配合戴口罩,如有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在家休息
  • 騎車精湛,難敵一次失算;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易猜密碼不要用,個人資料不洩漏,電腦用畢要登出,防毒軟體常更新
  • 交友軟體app詐騙,教你10招交友不上當
  • 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行人勿貪近路,勿搶時間。
  • 行經無號誌路口,請停一停、讓一讓;看到停字標,停下再前進。
  • 長輩注意行,過路口要看號誌;銀髮族清晨、夜間出門,請穿亮色衣物。
  • 不明郵件不要開,不當網站不瀏覽, 盜版軟體不可用,智慧財產要尊重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訪客 - 教務處 | 2023-04-28 | 點閱數: 1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邱筱芙
電話:03-3322101分機7416
電子信箱:1001178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2003627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112年2月18日桃教小字第1120012498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市112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112年5月1日至5月7日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psees.tyc.edu.tw)」,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檢核注意事項如下:
(一) 申請人需繳交資料是否已全數上傳完成。
(二) 申請書是否為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
(三) 需為最近3個月內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並含詳細記事。
(四) 學生申請之年級是否正確。
(五)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擬部分課程、資源或社團等項目與設籍學校合作者,需於實驗教育計畫內檢附與學校協調後之相關文件。
(六)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擬與本市轄屬高中職合作者,需於實驗教育計畫內檢附雙方用印之合作計畫書(倘高一新生於放榜確定合作學校,應由合作學校函報其合作計畫等相關資料至本局)。
(七) 經本局許可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擬自110學年度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 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
(一)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416)。
(二)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科陳彥君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93)。
:::

好站推薦快速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