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逞一時之快,只求一路平安;十字路口行車多,小心謹慎要慢行。
  • 進入校園上課洽公,請配合戴口罩,如有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在家休息
  • 騎車精湛,難敵一次失算;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易猜密碼不要用,個人資料不洩漏,電腦用畢要登出,防毒軟體常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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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行人勿貪近路,勿搶時間。
  • 行經無號誌路口,請停一停、讓一讓;看到停字標,停下再前進。
  • 長輩注意行,過路口要看號誌;銀髮族清晨、夜間出門,請穿亮色衣物。
  • 不明郵件不要開,不當網站不瀏覽, 盜版軟體不可用,智慧財產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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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1-09 | 點閱數: 299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函
承辦人:科員 李莞蓉
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
傳真:03-3366094
電子信箱:10092548@mail.tycg.gov.tw
主旨:為辦理「112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 一案,自今(112)年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惠請 公告周知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辦理。
二、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下列 規定者:
(一)申請人具原住民身分,但申請人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 女者,不在此限。
(二)戶內一人以上為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在學學生。
三、本補助所稱申請人,指年滿20歲,設籍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戶戶內,自受理申請日起向前推算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 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日者。
四、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並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
五、辦理地點: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六、補助金額依實際購置之金額經費覈實補助,並不得逾下列金額:
(一)低收入戶:新臺幣1萬5,000元。
(二)中低收入戶:新臺幣1萬2,000元。
七、補助之資訊設備項目如下:
(一)電腦主機及顯示設備(含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二)電腦軟體。
(三)其他電腦周邊硬體設備。
八、旨揭補助要點及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 (http://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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