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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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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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1147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體育班考試日期調整至112年4月15日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辦理。 |
二、 | 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體育班考試日期原訂於112年4月22日,因是日適逢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賽會期間,為利設有體育班學校辦理體育班相關試務工作,爰調整考試日期至112年4月15日,請各校配合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私立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