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函 |
地址: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承辦人:股長 劉威德 電話:03-4096682#2002 傳真:03-4809015 電子信箱:10011602@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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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客文字第110000903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100009038_ATTACH1.jpg) |
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家語言發展法」地方公民論壇-桃園場次資訊一案,請轉知所屬並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讓關心客家語言發展之學者專家、社會大眾、民間團體及相關利害關係人能有充分且適當的機會表達意見,共同參與客家語言發展政策法制化過程,客家委員會結合國內客家學研單位豐沛之學術資源,導入公民參與精神,共辦理10場次公民論壇,藉以歸整各界對客家語言發展相關意見。 |
二、 | 桃園場次資訊說明如下: |
(一) | 日期及時間:110年9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 |
(二) | 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國際會議廳(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三) |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3avr7l(請勾選桃園場) |
三、 | 檢附「客家語言發展法」地方公民論壇場次一覽表1份供參。 |
正本: | 本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除外)、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