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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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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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100509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110050904_ATTACH1.pdf 1110050904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之「跨校共學輔導員」招募暨辦理「共學輔導員線上培訓工作坊」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05493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跨校共學輔導員」報名資訊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具備教學熱忱且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正式教師或已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現職教師,並自111年起,教師報名跨校共學輔導員後,名單將經由各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由教育部函聘。 |
(二) | 報名網址:http://bit.ly/2N0DlVW。 |
(三) | 報名時間:111年6月6日(星期一)至111年6月15日(星期三)。 |
三、 | 旨揭「共學輔導員線上培訓工作坊」報名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說明:為使跨校共學輔導員能順利陪伴初任教師,瞭解初任教師的需要和處境,增進陪伴初任教師的相關知能。 |
(二) | 線上培訓工作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Kb89xm。 |
(三) | 報名時間:111年6月6日(星期一)至111年6月15日(星期三)。 |
(四) | 研習時間如附件「111年共輔員培訓工作坊(線上)規劃說明」。 |
四、 | 檢附「111年共輔員培訓工作坊(線上)規劃說明」及「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各1份。 |
五、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雲小竺小姐(04-7232105分機1142)、林佩瑩小姐(分機1153)及林美辰小姐(分機1160)。 |
正本: | 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高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