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06612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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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1005055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110050550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111年度桃園市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11年度桃園市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辦理。 |
二、 | 為培養兒童文學創作風氣,提高本市語文教育水準,特辦理旨揭比賽,欲報名者請於111年9月28日(星期三)前,將作品依規定格式上傳至大勇國小首頁(網址:https://www.typs.tyc.edu.tw/index.php)【111兒童文學作品上傳】專區。 |
三、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或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輸入關鍵字) 下載。 |
四、 | 本案聯絡人:大勇國小教務處,電話(03)3622017轉210。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本市各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