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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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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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100223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六 (1110022397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資訊監試人員培訓研習」ㄧ案,請協助公告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0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1342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提升試務品質,及因應未來朝向全面電腦化施測之目標,儲備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資訊監試人員,爰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本實作演練研習課程,以提升資訊監試人員之專業,期讓監試人員熟悉應試系統,並提高試場監試知能。 |
三、 | 本研習課程預計於全國辦理6場次,每場次約40人,每次上課時間為半日,均為實體課程,包括「基礎知能」及「實作演練」2部分。其培訓對象不限身分,採線上報名。倘培訓期間全勤並通過結訓考核者,始得推薦進入本認證考試總試務中心專業人才資料庫。 |
四、 | 倘對本研習內容有任何問題,可聯洽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測驗培訓組呂小姐。E-mail信箱:queenielu@ntnu.edu.tw/電話:02-77495820 |
五、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六、 | 檢送研習簡章1份。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高中科 (含附件) 、本局國中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