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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9-24 | 點閱數: 36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黃惠美
電話:3322101#7416
傳真:3358254
電子信箱:ammy@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0008621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1100086216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臺視綜合臺播出110學年度9月及10月國小低年級數學科及國語科電視教學節目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21617號函辦理。
二、 為利110學年度開學後之線上教學準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視)依學校教學進度,製作110年9月及10月之國小低年級數學科及國語科電視教學節目。
三、 因目前疫情趨緩,雖未達到徵用公視頻道播出之條件,惟有部分學校因疫情停止學生到校上課,且有部分家長為考量學生狀況採居家學習。
四、 為服務國小學生居家學習需求,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願無償協助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0月29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11時30分在「臺視綜合臺」播出旨揭電視節目。
五、 檢送110學年度國小低年級「數學科及國語科」電視教學節目表1份,提供參考運用,亦可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首頁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s://cirn.moe.edu.tw。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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