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函 |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承辦人:助理員 吳幸怡 電話:03-3366885分機23 傳真:03-3333063 電子信箱:1006682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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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家教字第113000166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活動海報1份 (376735102E_11300016681_ATTACH1.png) |
主旨: | 為辦理113年原住民家庭教育「愛『原原』不絕-親子共學同樂會」,敬請貴校(局)惠予協助宣傳,請查照。 |
說明: | 檢附活動海報1份,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原住民家庭踴躍參與。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小學)、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副本: | 市議員張秀菊服務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