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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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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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11008833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376736700A_1110006352_prin、376736700A_1110006352_ATTACH (1110088330_ATTACH1.pdf 1110088330_ATTACH2.jpg) |
主旨: | 函轉「111年聰明消費逗陣來親子嘉年華」活動文宣電子檔及海報1份,轉知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法務局111年9月16日桃法消字第1110006352號函辦理。 |
二、 | 本府法務局將於111年9月24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5時在平鎮區新勢公園辦理旨揭活動,內容精彩豐富,詳情請上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111年聰明消費逗陣來親子嘉年華活動)查詢。 |
三、 | 為擴大宣傳效果,請貴機關協助以下事宜,以利周知: |
(一) | 張貼活動海報。 |
(二) | 刊登活動文宣於貴機關所屬官方網站及網路社群。 |
四、 | 檢附來函供參。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