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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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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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清教科字第110900459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招生簡章.pdf、110菁英班報名表.pdf (1_26133832920.pdf 2_26133832920.pdf) |
主旨: | 本校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領導與評鑑中心,辦理「110年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詳如說明),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教育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培育班課程結合國內知名教育領域專家學者與中小學校長授課,以培育未來優秀的學校行政人員。課程兼顧理論與實務,亦安排了實務模擬練習,加強擔任校長與主任之實務經驗,有助提升學校經營效能。 |
二、 |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0年8月12日(周四)止,團體報名享有學分費優惠。 |
三、 | 報名資料下載:http://delt.site.nthu.edu.tw/index.php。 |
四、 | 完成本班課程,於參加桃園市政府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試時,於甄審積分中採計專案進修分數每六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
五、 | 檢附110年度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招生簡章(第二階段)及報名表各乙份。 |
正本: | 桃園市各國民中小學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