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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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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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師大進字第1111003239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委託本校辦理「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有關本次報名事宜請惠允公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測驗報名期間自111年1月27日(星期四)至3月4日(星期五)止。 測驗日期訂於111年4月23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
二、 | 相關測驗資訊及簡章可至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
三、 | 學校老師協助完成考生團體線上報名業務者,將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補助國民中小學、高中(職)、五專及二專之代辦團體報名學校行政費,每協助一名考生完成報名補助新壹幣50元整。 |
正本: | 桃園市各國民小學、新竹市各國民小學、新竹縣各國民小學、苗栗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原住民族委員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本校進修推廣學院測驗培訓組 |